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21年第一届“医药质量安全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7 14:51:37浏览数:0

南 省 医 药 质 量 管 理 协 会

豫药质协字〔2021〕第11

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第一届“医药质量安全卫士”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各分支机构:

经河南省医药质量管理协会研究决定,在我省设置医药质量管理最高荣誉——“医药质量安全卫士”奖项,对一直在医药质量管理岗位上工作出色、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优秀质量管理者每年进行隆重表彰奖励,以获得行业尊重和认可。为此,协会决定于2021年21日在郑州举办2021年河南省第一届“医药质量安全卫士”奖项的表彰活动,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次活动旨在通过表彰质量典型,提升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引导树立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向社会展现“河南医药质量”的最高水平和最新成就。进而推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管理工具、管理方式和管理模式在我省企业全面升级,从而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时间

任现职我协会会员单位的医药企业、医疗机构、科研单位、事业单位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者,原则上表彰不超过20名。申报截止日期:2021125

  二、申报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质量工作,兢兢业业,创先争优,质量管理创新事迹感人,在企业中赢得良好赞誉,具有榜样的作用。

   2、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理论和专业技能,积极推进企业质量战略制定与实施,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做出重要贡献。

   3、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组织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实施持续质量改进成绩突出,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积极参加质量公益活动,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具有较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对促进企业质量文化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任职质量管理负责人5年以上。

   5、在企业提升自主品牌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加快绿色、节能、环保、生态型产品自主品牌建设,促进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中成绩显著;

   6、积极参加企业质量文化建设,推进全面质量管理,开展QC小组质量攻关活动,在质量管理方法,工具的应用上成效突出;

   7、在省级以上期刊发布论文或者参与专业论著的;

   8、申报人员所在企业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9、积极参加并支持协会的各项活动,热衷于服务河南省医药质量管理发展。

   三、评选程序

   1、企业推荐:申报企业对照优秀“质量安全卫士”推荐条件,组织质量管理者进行自荐,对成绩突出的予以推荐,分别填报《河南省医药“质量安全卫士”申报表》(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2、材料初审:协会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形成初选名单。

   3、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协会领导、高级顾问等质量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评议,确定是否符合候选资格,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考察部分候选人,形成复审意见及候选名单。

   4、通报表彰:召开审定委员会(本会班子成员和部分理事等组成)会议,对候选人进行终审,确定受表彰名单并在协会年会上给与隆重表彰。

   5、凡是经过评审受到表彰的优秀质量管理人员将通报全省及相关职能部门,作为以后其他职称评定和晋级评选的参考。同时作为本人任职的标准之一,建议企业给与奖励。

  四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112月21下午14:00   

地点:天鹅城国际酒店(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与康平路交叉口)

  五、“医药质量安全卫士”评选筹备组联系人:

 锋13015505078  武 彬18695865556  康天红18638921360  

 话:0371-53309594  邮箱:hnyyzlxh@126.com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6号 医药大楼五楼512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第一届“医药质量安全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2第一届“医药质量安全卫士”申报表.docx

 

河南省医量管理协会

20211116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