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0年7月13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豫医保〔2020〕4号),该文件中关于“……中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内的药品一次性全部调出(民族药除外),2021年1月1日起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版)”此条款影响到我省29家药品生产企业70余个省级增补药品的市场销售问题,受到我省药品生产企业的强烈关注。
近期我协会接到我省多家药品生产企业反映,该文件发布以来,对正在市场销售的省级增补药品的影响已经开始显现,已有医疗机构和药品配送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停止或限制原河南省医保增补目录内药品的采购和使用。调出产品中,不乏我省制药企业首创、临床疗效确切、全国独家化学药和中成药品,大部分药品已覆盖省内大量慢性病病人,而且不少药品正在争取机会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一刀切”的取消方式,将严重影响我省药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参保群众用药习惯。
协会收到这个重要信息后,高度关注。于12月2日召开专题座谈会,并邀请到了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张岭主任听取企业意见。座谈会上,辅仁堂、福森、恒生、龙都、泰丰、奥林特、佐今明、卓峰、国药容生等十多家企业详细汇报了此次调出药品的情况,据反映不少药品是我省原研、科技含量较高、甚至关系部分企业未来发展的主营产品。随后医保局张主任一一作了回应,表示会把企业反映的情况及时给领导汇报。随后从调整前做的通盘考虑,以及医保基金运行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建议企业及时关注每年九十月份国家医保动态调整情况,争取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和基药。
同日上午,协会秘书长林锋到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分别给王俊峰副局长、元旭鸿处长汇报,王局长和元处长指示要传达好医保局相关法规政策,希望企业理解支持!并让张岭主任到会听取企业情况和互动交流。
针对企业提取的诉求,协会将会通过相关渠道以适当的方式并进行反馈,争取给企业争取最大机会,并将持续关注。